广袤的漠北草原,一望无际的都是青草,好一派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的瑰丽景象。

轰隆隆的马蹄声将草原的宁静彻底打破,几只正在分享晚餐的草原狼十分警觉的躲进了深深的草丛之中。时不时的,会有油绿的光芒从那些八尺高的绿草中偷偷投射出来。

大地在震颤,太阳早已西垂,这支三万人的先锋部队没有停下来的意思,马背上的骑手奋力的抽打着马臀,一人三骑,速度极快的从草原上略过。

躲过了风头的草原狼重新从草丛中钻出来打算享用剩下的美食,却发现好死不死留在了大道上的美食已经跟泥土青草浑然一体。

马蹄声渐渐远去,躁动不安的狼群在狼王的带领下朝大军相反的方向行去。

饶是带着数十匹草原狼的狼王,也不敢对这支数目庞大的骑兵队伍动心思。

大军一直驰骋到后半夜,被马蹄踏碎的杂草不知道有多少,到得一块开阔地之后,战马速度明显减缓,为首之人才下令所有骑兵下马扎营休息。

为首之人是个年轻人,嘴唇上长着毛茸茸的胡子,不是很浓密,却颇有些男儿气概。他身披红色大氅,足踏马靴,手持馔玉马鞭,腰佩七星宝刀。

花了大半个时辰扎营完毕之后,有满脸胡须身长八尺的高大汉子走向首领,到得面前之后,那汉子躬身,脑袋正好到首领下颚位置,才低声道:“大汗,我鞑靼部贸然出兵,又是加急行军又是四处征兵,究竟是为何?”

年轻首领没有名字,三千鸦角山守军战死之后,他就叫鸦角山守军,后改名屠胡。在定边侯府两年,他有了一个新的名字——巴图孟克。

听到心腹手下这么说,他骄傲的昂起脑袋,指着东方道:“那里曾经是我们的地方,我们不能让明人把我们的地方就这么拿走了。黄金家族的血脉,绝对不容许这样的事情发生。”

“可是现在草原上根本没有那么多能用的兵马,高过车轮的男人都跟着大汗出征了,草原上留下的都是老幼妇孺。”满脸胡须的汉子很是担心的道:“三十万大军,一旦败北,我鞑靼要恢复元气,不知道还要多长时间。”

屠胡道:“那按照你的意思,我该怎么办?”

“既然明人内乱,这个时候我们根本不需要介入他们的战争。等到他们打得两败俱伤的时候,我们再率大军收拾战场就行。”满脸胡须的汉子笑道。

屠胡冷冷道:“阿图鲁,你想得太简单了。本汗选择这个时候进攻,并不是没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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