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时间一晃而过,前来告状的人占了开封府城人口的七成。几乎每一个老百姓都有要告的撞,几乎每一个老百姓都有冤屈在身上。

当然,这其中有状告周王朱同镳的,也有状告已经死了的知府常洛的。

杨廷和忙了个不可开交,他还把杜山白和几个读书人全部都叫了出来,大家一起处理事情。

三天没日没夜的忙碌之后,他们讲所有卷宗全部整理完毕,按照事情的轻重缓急一一分类,送到了张儒的案头。

甚至孟海还根据卷宗列出了周王朱同镳的十大罪状。

第一条:********。

朱同镳这近十年功夫在开封府城占据两天三万亩,逼得城外至少五万人流离失所成为流民。这些被他占据的农田最后都成了他的私产不说,而且他还把控了开封府城内的粮、盐、铁的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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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没有得到他的许可,一个老百姓想要吃饭都吃不上,就别说做别的什么事了。

第二条:草菅人命。

根据那些状纸上的内容,孟海总结出朱同镳包括他府中和他的亲戚在十年内犯下的人命案子。

最少的一年是弘治六年,直接或者间接死于朱同镳手中的人只有两人,一个是读书人因为写万民书而被凌迟处死,另外一个老翁则是腿脚不便拦住了王府车驾而被活活鞭笞而死。

最多的一年是弘治九年,光是六月一个月份,朱同镳及其党羽便害死流民一百二十八人。

他要建避暑山庄,朝廷拨付的银子只有那么点,而他又舍不得自己花钱,索性就抓流民当免费劳动力。

死了的流民直接被扔进山涧,连个埋骨之地都没有。

第三条****。

十年间朱同镳强抢民女三十七人,这三十七人里面除了少数几个得了他欢心的人还活着之外,其他的都已经香魂消逝。

不光是他,他的党羽看到漂亮女子便抢回家,不管那人是否已经婚配。

特别是知府常洛常大人,竟然喜欢少妇,抢了民女之后****一番便放了,可这个时代的女子岂能受这种侮辱。基本上回去的女子,没几个愿意苟活于世的。

第四条是暗藏军械。

这一条随便放在哪个皇帝手中,那都是抄家灭族的死罪。

他为了保证自己的权力,除了朝廷给他的三卫人马之外,还打造了一支不属于朝廷的私军。

第五条自然是非法蓄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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