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定电视台、档期和赞助商之后,按照楚子衿与辣椒台签下的合同,基础冠名费一亿万,三个特约赞助基础费用共计六千万,这里面大约有六千万得分润给辣椒台。

辣椒台购买《High!我的神!》第一季的版权授权费是四千万。

再算上视频网站的授权和点播分成,预计不超过四千万,扣掉要分润给辣椒台的分成,那么天光传媒的基础收益大约为一亿八千万。

然而,整个节目的制作及宣传费用拉通算下来,开支基本也就是一亿八千万左右,这里面包括场馆的租借,舞台设备的搭建,明星艺人的出场费,参赛选手的差旅住宿,其余各种协调费用等等类目。

表面看来,天光传媒做完这一整个项目,或许刚好能收支平衡,不赚不赔。

至于往后的版权输出到国外这种事,实在可遇不可求,不能当做稳定收益。

反倒是辣椒台旱涝保收,稳赚两千万没得跑。

当然了,做生意不是做慈善,风险与利益并存。

之前说的都是基础收益,可如果节目做出来之后收视率高出预期,各项收入将会稳定上浮。

比如平均收视率达到2%,算是保底。

收视率达到2%到2.5%之间,赞助费用上浮百分之10%,辣椒台的广告费分成同样上浮10%,版权授权费分成上浮5%。

在合同条款里,最高考虑如果全国收视率超过5%,全国网络点播率与话题占有率超过15%,赞助费将在原基础上直接翻倍,辣椒台需要支付的授权费也将上浮50%。

到时候,即便需要支付给辣椒台的分成变得更多,但总体的盘子变得更大,天光传媒可以到手的利润将会变得极其可观。

到那时候,等着天光传媒的就是至少高达两亿的纯利润,以及可以预期的海外授权收益了。

楚子衿虽然初入行业,但能在极短的时间里运作完善这样一套商业模式,她也没亏待陈光的信任了。

节目第一季拢共八期,这边先只录四期,是等着第一和第二期上星播放之后观察具体效果,再酌情对后面四期的内容进行改进。

当然了,目前能找到的能人异士也就能撑过四期,现在节目组还得继续策划,以及在全国到处收罗节目素材。

陈光对楚子衿签的合同倒是没什么看法,只是心里隐隐担心收视率能不能尽如人意。

可惜他自己虽然号称最强全能综艺王,但他靠的都是自己的野路子,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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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身带着女神皇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快小说只为原作者火中物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火中物并收藏随身带着女神皇最新章节第1212章 哥你死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