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敬宗悄悄打开他的背包,翻腾起来,他非常渴望在背包里翻腾出来一支笔,无论是圆珠笔或者钢笔都行。现在他虽然有纸也有墨,但是现代人还有几个会写毛笔字的?高敬宗恰恰正是属于不会的那一类。

当然要是赶鸭子上架,高敬宗也勉强可以写的,只是南北朝时代是中国书法史上最辉煌的时候,王羲之父亲不用说了,那是书圣。就像谢安、谢玄,就连郗昙这个死爱钱的吝啬鬼,也是一个书法高手。他还是王羲之的妻舅,与王羲之私下关系极好。兰亭序原稿就是给他陪葬的。

找了半天,把四个背包都翻了一遍,高敬宗悲哀的发现他还是一无所获。无奈之下,他只好找出手刀,准备制作一个钢笔,可是高敬宗嘴皮子玩得挺顺溜,可惜动手能力太差。别说制作钢笔了,就是他自己都不知道他削出来的一堆木棍可以干嘛!

就在高敬宗快要崩溃的时候,想起欧洲人在没有钢笔的时候,都是用鹅毛笔写字。对了,可以弄一个鹅毛笔,那个并不复杂。高敬宗想到这里,高兴的跳了起来,兴奋的往狼穴外面跑去。

“高家哥哥,你去做什么?”籍芸娘带着新收的跟班陈褒儿冲高敬宗说道。

“芸娘,你知道哪里有鹅吗?”高敬宗知道籍芸娘似乎是谪仙谷的百事通,好多高敬宗不知道的事情,她通通都知道。什么郭家婶子吃了一大盆猪油扮饭,拉了裤子,丢死人了。还有什么董家姐姐绣了一对丑鸭子手帕送了裕哥哥之类的八卦。

芸娘歪歪脑袋想了想道:“我记得郭家婶子前天收养了一对母女,那对母女就抱着一只鹅,据说那个丫头长得挺标志,郭家婶子准备给郭黑子养大了当媳妇!”

“快带我去找鹅!”高敬宗急道。

“找鹅做什么?”籍芸娘道:“那只鹅是郭家婶子未来儿媳妇养大的,如同她的命根子,你要是吃鹅肉,她会给你拼命的!不过高家哥哥你放心,到时候我跟褒儿我们俩打她一个,你去抢鹅!”

……高敬宗顿时额头布满黑线怒道:“快带路!”

高敬宗不顾那个小丫头哭天抢地,还是抢了四根鹅毛回来。高敬宗找一根最粗的鹅毛,然想用剪刀剪出形状。只是他这才发现,这个时代的剪刀,居然跟后世的并不一样,怎么说呢,好像是一个带着刀刃的夹子。勉强弄出鹅毛笔的形状,高敬宗开始写字。

刚刚开始非常不顺,浪费了四五张纸,这才慢慢流畅起来。高敬宗的毛笔字写得虽然不堪,可是他的硬笔书法确实不错,在上学那会还拿过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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