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锦逸收回真气,野马仍旧温顺地任他坐在背上,这驯马一事算是成了。

“恭喜!”呼延赫从林木上跳了下来,满脸笑意。

能驯服这么一头野性十足的上好宝马,许锦逸也是极为开心,抱着它的脖子蹭了蹭,这才挑眉望向呼延赫,“咱们回吗?”

“回吧,这次可走的不远,能驯服一匹宝马,也算是不虚此行了。”呼延赫伸出的手还没落到马脖子上,这马就躲到了一边,他脸上的笑越发满意满意。

顿时,两人骑着各自的马,许锦逸还牵了一匹新驯服的,并排朝着部落聚集地返回。

临近黄昏,草原里的猎物多了起来,远比白日时频繁,呼延赫和许锦逸还碰到一群野猪,两只体型巨大,剩下的五只体型小一些,每只却也能有个二三百斤,应当是那两大头野猪生的孩子。

呼延赫举起弓箭就要射杀威胁性最大的那只公野猪,许锦逸向他摇了摇手,“不如将它们都赶回去。”

野猪肉肉质鲜美,比现代吃的家养猪肉可是有滋味儿多了。既然碰上了,何不将这群都赶回去,吃不完的也能腌制起来,留着过冬吃,毕竟草原上以打猎牧羊为主,冬季市冰雪足有半丈高,届时吃个猪肉都是难事。

“野猪还能赶?”呼延赫这么说着,却是放下了弓箭,“如何赶?”

“打!”许锦逸伸出拳头,“打怕了,自然就听话了。”

拳头才是硬道理,不仅是人,就连动物都遵循着这个准则。两人绕着两只大野猪就是一顿胖揍,拳拳不落空,却拳拳不致命,打的两只野猪嘶吼不停。

终于将两只野猪打的望风而逃,呼延赫和许锦逸才飞身上马,两边夹抄着将一群及其听话的野猪赶回了营地。

营地已经点满了篝火,姑娘们汉子们正三五一群比赛着自己的猎物,只听见一阵呼噜噜的声音,却见大汗和整日与大汗住在一起的那个男人赶了一群野猪回来了。

看到体格剽悍的两只超大型野猪,还有五只体格绝对不算小的野猪,众人纷纷惊掉了眼珠子。

有大汗这大小七只野猪近两千斤的猎物在,谁还能得到那“呼延第一勇士”的称号?

其实在这种狩猎比赛中,即使猎术强劲,猎个三五百斤就算顶天了,毕竟每人都是单枪匹马,如果猎杀的猎物太多,马儿还运不回来。

如果侥幸碰上野猪这种大型猎物,猎人们也最多也只射杀两只。若是马儿运的吃力,半路上还会砍掉野猪的几只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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