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下养猪的人少,往往几个村里才有一个屠夫,王屠夫每天早上去镇子上摆摊,过了中午便在临近的几个村沿走叫卖,当天斩杀的猪若能当天卖掉最好,若卖不掉了也只能拿回去自己吃了,绝没有第二天再拿出来卖的道理。如今天冷,猪肉哪怕到了下午,也是新鲜的,过年的时候大多人都舍得花钱买肉,所以趁着这机会,王屠夫便多赚些。丁香回去的路上,正巧遇到王屠夫驾着牛车回王家村,一路上因为心情好还哼着小曲。

“王叔,今天生意不错哇?”丁香笑着跟王屠夫打招呼。

王屠夫见是丁香,便笑着回道:“还不错,早上杀了两头猪,今天都卖掉了,没想会碰到你,早知给你留些了。”他会格外记得丁香,是因为这丫头最喜欢问他买排骨,尤其是大棒骨。

明明骨头上面都没有什么肉,可这孩子偏偏对其热衷的很。

想着,王屠夫又道:“肉虽然没了,不过有几根大棒骨头,你要不要?”

丁香一听,直把头点的像拨浪鼓:“要要要!”一连说了三个要,充份表示了她真心想买大骨头的心意,说来真是奇怪,在这里,人们最喜爱的居然不是排骨,不是大骨头这种级有营养的东西,他们认为骨头上没有肉,根本不值得他们花钱去买,除非真的是又穷又想吃肉,花个小钱买上几根上面残留一点肉丝的骨头回去打找牙祭。

“分我一半。”丁义雪不容落后的接着道。

骨头的好处还是阿香教她的呢,一开始是家里没钱买肉吃,听了阿香的意见,便偿试着买排骨跟大骨头来做,没想到排骨红烧味道好,就连骨头炖汤都那么棒,渐渐的,他们也习惯偶尔买些排骨或者大骨头回去。

王屠夫微笑着看了两人一眼,然后利索的把剩下的骨头包好。

每人二十文!

因为骨头吃重,对这里的人来说不值钱,丁香两人就算不买,王屠夫拿回去也是给狗啃,所以价格算的并不贵。

忽然,丁香眼尖的发现被布盖着一处,悄悄露出了一个耳朵尖,王屠夫正开口跟两人打招呼回去,被丁香给打断了:“王叔,你那盖的是什么?”耳朵尖,看上去就像是猪耳朵。

猪耳朵哇!

王屠夫不在意的笑了笑:“那是猪头,早上走的急,到了镇子上才发现忘了把头割下来。”

话刚说完,丁香突然吼了一嗓子:“我要。”

“啥?”王屠夫一愣,以为自己幻听了,他看着丁香,却见对方一双清眸殷殷期盼的看着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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