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搁浅了一段后,我终于鼓起勇气,重回自习室。

欢喜却又失望的没有看到方俊的影子。

我回到座位上,拿出桌兜儿里的高数书,心不在焉的看起来,听老师说这次期中考试,顾烨考了全校第一,九十八分,杜以桓也不甘示弱,考了九十二分,而我,自称是高数之王,竟然只考了五十五分。

想到这,便认真看起书,谁知,读了没两分钟,脑海里又全是方俊的影子。

不自觉的在高数书上竟写下他的名字。

可恶!可恶!

一气之下,我将书使劲的扔进桌兜儿,不料,却跳出一张纸。

我低头拾起,只看开头,就知道是方俊写的:

“曼曼,我知道那天你是生气了,我也不好,不该趁火打劫,承认你是我的女朋友,我们相差的太大,但我想对你说,我是真的喜欢你,你是那么认真,自强,又可爱的女孩,在这里,我只能呈上我的歉意:对不起。”

我惊住了,他果真喜欢我;我呆住了,他居然向我道歉。

其实,那天的事情,我早就忘了,就算别人说的,我是他女朋友,又怎样?无所谓的。

可我的心,在此刻竟然有痛痛的感觉,我曾自认刀枪不入,冰火不朽。

将手里的纸揉得皱皱的,甩开胳膊,推门而出。

初秋的风很大,卷不起腐朽的树叶,只好刮起碎石,噗噗的打在脸上,像被蚂蚁咬了一样,很疼很疼,可心却没有那么难过。

我迎着风走,觉得这样就可以和大自然对抗,觉得自己就是强者,可我又一次彻底的错了,人永远都不可能战胜自然,就如理智永远无法胜过感情。

毕竟,人都是有感情的。

忽然一阵狂风吹来,我单薄的身子,摇摇欲坠,闭眼遮挡风沙的时候,一个强有力的胳膊将我扶住,可眼里好像进了风沙,一直难以睁开。

只觉得胳膊上的手有种熟悉而温暖的感觉。

“我的眼睛睁不开了。”我大呼。

一张餐巾纸便递到我手里。

我用餐巾纸用力的擦着眼睛,却感觉风沙越来越大的朝我扑过来。

“我要摔倒了。”我又呼救。

两只胳膊将我的身子掰过来,背对风沙。

这次,我试探:“我的眼底进了沙子。”

果然,那双大手捧住我的脸,轻柔的拨开我的眼皮,为我吹眼睛。

直到眼中完全清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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