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7月14日,傍晚,晴。————阿克汉姆疯人院的空房间内

我不知道我还能去哪儿,他让我待在这里,可是他死了,我也死了。

对,我应该是死了。我用最喜欢的那把手术刀刺穿了自己的心脏,我不可能还活着。但是事实上,我不但活着,还活的不错,身体健康,得到了一直渴望的“超能力”,并且回到了过去。

可惜这是个错觉,最初我真的以为自己回到了过去,现在看来这大概只是一个平行的宇宙空间?而且还是一个我根本就没存在过的平行世界。

老实说,最初发现这点,我有点心灰意冷,因为没有我的这个世界居然看起来比有我好多了,就连阿克汉姆都安静了不少。好吧,这点得更改一下,安静到六个小时之前。现在它又开始吵起来了,就像低级的酒吧里面混乱的dj舞曲一样让人想跟着大喊大叫,又想照着谁的脑袋来那么一下子,不见点血都对不起自己饱受摧残的耳朵。

哦,血,红色的温热的血。我从不觉得我是个嗜血的人,就像我从不觉得自己的精神有什么问题一样。我是一个外科医生,出色的外科医生。血对我来说就像水一样普通,没有任何意义。

而任何一个看到我写的日记的人都能知道,我是一个逻辑清晰三观明确的正常人。可惜这日记不能给别人看,这里有太多的秘密,秘密就是要烂在自己手里。所以被人说是神经病的时候,我居然都没办法反驳。

当然这和说我是神经病的人也有关系,如果是其他人这么说我,我早就把人按在手术台上实施开颅手术了,手术之后大家就能知道究竟谁才是不正常的那个。不过对他我可没办法这么做,我不喜欢他倒在我的手术台上,如果他倒下了,那就只能说明他又受伤了,伤在那些该死的人渣手里!

我曾发誓早晚有一天要杀光那些蛀虫、人渣、败类!可惜我才杀了一半,就被他关了起来。我知道他不喜欢杀人,他甚至不喜欢伤人,他伤人是为了利用疼痛加深恐惧,让那些垃圾更害怕他,让他们不再为恶。

但我不得不说,这办法见效太慢,有更方便快捷的方法,他为什么还要死脑筋的坚持什么原则。哦,我知道,别吵了!毫不动摇的才能叫原则,你都说了一千遍以上了,我当然知道,所以我!说!安!静!

终于安静下来了,继续写我的异世日记第一篇吧。有时候我不得不怀疑自己出了问题,毕竟不是谁的脑袋里面都有一个成天吵吵嚷嚷的背语录背台词,反反复复说重复句子的小人。我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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