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莫装逼,装逼遭雷劈。

很幸运,狱卒们没有丧心病狂地夺走顾朝歌浑身上下唯一的首饰——用来束发的银簪子,还是掺了铜,不纯的那种。

但是这并不代表实践经验为零的顾朝歌真的能按照那个病人的传授,把手铐脚链和牢房门通通打开。

她试了半个晚上,无果,反遭吴叔嘲笑:“小丫头,是不是话本看多了,你以为打造牢房的锁匠们都是白痴吗?”

“有人教过我的。”顾朝歌很郁闷地睡了,庆幸的是,因为包裹札记的口袋是经过特制防虫的,没有臭虫来咬她。

第二天晚上,她接着锲而不舍地尝试。

在她不长的铃医生涯中,诊治过很多平民百姓,当然也有些经历奇奇怪怪的人,包括一个转职做开锁匠的盗贼。

那是个技术很好的盗贼,偷盗多年从未被捉,后来爱上一个女子,洗心革面从良。不过对自己那手开锁绝活后继无人之事念念不忘,儿子要好好读书,不能学这个。心事重重的盗贼因此病了,路过的顾朝歌顺手把他治好,于是,这个很相信缘分的盗贼死活都要把开锁绝活传授给顾朝歌。

可以想见顾朝歌当时是一脸大写的囧,不过人家盛情难却,便勉为其难认真听了。她记性很好,听一遍就全部记住,手也灵活,操作几次就完全能上手。

可是,那是好几年前了,许久不用的铁器都会生锈,更何况是她那从来没做过贼的脑袋呢?

老吴没有向狱卒告发她的“努力”,而是日复一日地嘲笑她。听闻顾朝歌这手烂技术竟然是跟一个盗贼所学,那贼还是她的病人,老吴哈哈大笑:“小丫头,你居然是个大夫?那贼碰上你,真倒霉啊。”

顾朝歌囧囧的:“我怎么不能是大夫了,我把人家治好了的。”

“真有本事,去治治人家卫大小姐,碰个运气,比你在这儿瞎开锁的好。”

“那,那我试试?”顾朝歌傻乎乎的,试着凑近牢门吼了一嗓子,要求狱卒带她去卫家看病,说她是大夫。结果,换来的是狱卒的鞭子:“滚滚滚,有一个混吃混喝的,以为卫家能救你,等死吧!唉,你们倒好,坐在这儿等死便是,老子我可不想死啊……”很奇怪的,狱卒这几天的鞭子少了,而且今天还出乎意料地开始自怨自艾起来,似乎……似乎扬州城里发生了什么事情,令他感到不安,甚至是恐惧。

顾朝歌并不知道狱卒的恐惧来源于常州的大批难民,以及势如破竹的红巾军。她颓丧地坐回去,一面吐槽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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