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百年后》这本书,穆琼每天晚上都会写一点,现在早就写好第二部分并誊抄好了,还琢磨着要是希望月报这两个月没有刊登,那就将第一部分重抄一遍,投去别的杂志。

总有人会慧眼识英雄。

当然了,他并不想这么做……抄写实在是一件累人的活儿!

好在这部小说刊登了。

穆琼有些出神,然后就听到魏亭声情并茂地用国文念起他写的小说来。

穆琼写的《我在百年后》,放现代抛开文笔,也就是一篇普普通通的穿越小说,兴许读者还会因为套路太老,主角太老,细节太多之类的原因懒得看。

但在这个时代,他的这篇小说,却足够新颖。

至少在场的人,除了他都是没有看过穿越小说的。

魏亭才读了没多少字,教室里的老师就已经被深深地吸引住了。

等魏亭再继续读下去……所有人都露出了心驰神往的表情。

穆琼写在文章里漂亮的免费公园,高耸入云的楼房,年纪很大却精神抖擞载歌载舞的老人……都是在这个时代见不着的。

而老人随便打个电话,警察就来了……在民国,哪有这么好脾气的警察?

主角一开始以为自己是到了神仙住的地方,只感叹原来神仙住的地方也有警察,但等他意识到自己是到了未来,就被震惊了。

百年后的警察,竟然对他这么一个来历不明的人好言好语的!

换做是在民国……就算他好运不挨枪子儿,肯定也会被送进大牢。

“这部小说,写得实在是好!我去过国外,小说里的有些东西曾在国外见过,也就更觉得真实。”魏亭念完后,感慨着说道:“更让我喜爱的,是这个作者遣词造句的方式!他的文章,和我们写的文章都有所不同,但读着更通顺,更舒服……我们的国家想要发展起来,我觉得就应该摒弃那些拗口难懂的文言文,用这样的白话文!”

新文化运动前后,很多字词的用法都是不太一样的,穆琼写《留学》,写《求医》的时候,很注重这些方面,因而他写的小说虽然很白话,但算不上出格,还是在原来的框子里的。

但这篇《我在百年后》不同。

这部小说,他完全就是照着自己在现代的文风来写的,而他在现代的文风,早就已经跳出了这个时代的框子。

这相当于是在手机刚被发明的年代,拿出一部智能手机给别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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