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国》这书,穆琼最终决定用朱世安的笔名来写。这文章他打算写得讽刺,写得一针见血,既如此,“朱世安”犀利的文风,就是最合适的。

同时,因为是朱世安写的,文章可以短一点,两三万字就足够……他现在,也是没空写长篇的。

文章开篇,是一个名叫冯启的民国男子,被□□所伤,他以为自己会死,没想到竟然醒了过来,还来到了一个全然陌生的,被称为大齐的地方。

这大齐的百姓的穿着打扮,还有房屋建筑,瞧着跟明朝相似,但这里跟明朝,又是截然相反的。

这里的女子,俱都身材高大,武力惊人,便是怀孕生子,也并不影响她们的行动,在生产之后,她们还能很快恢复。

反倒是男子……这里的男子,一个个都长得娇小可人,貌美如花。

正因为如此,这个地方,是女子为尊的,女主外男主内。

而冯启穿越的男子,是一个女富户刚从乡下接回的儿子,而这人的长相身材乃至名字,都跟冯启本身一模一样。

那女富户早年家中贫困,就娶了一个乡下男人。生了一个儿子之后,她外出闯荡,又娶了个貌美如花的富贵公子哥儿,就把乡下的丑男人给忘了。

不久前,这富户后来生的儿子的定亲对象,一个秀才小姐不慎摔下马摔断了腿,不能再参加科举没了前途,这富户舍不得把自己千娇万宠又貌美的小儿子嫁过去,就想起了乡下的大儿子,最终将冯启从乡下接了来,打算李代桃僵,把冯启嫁给那断了腿的举人小姐。

然而,冯启的长相,在女富户看来,实在有点不能看。

他的皮肤跟大户人家的儿子相比,显得粗糙黝黑,不仅如此,他还身材壮硕腰肢粗大……女富户为了让他能“好看”一点,就不给他吃东西,又找来工具,将他的腰缠得极细。

原本的冯启很自卑,想要跟弟弟一样美,私底下还加倍苛待自己,结果就这么被折腾死了。

他死了之后,他的壳子里,就住进了穿越而来的冯启。

以上是背景,故事由此开始。

穆琼第二天起床后,就去了学校,然后开始写这个故事。

他昨晚想故事情节,推敲用词用句,一直想到了很晚,但今天却还是莫名地精神,一口气写了三千字,才放下手上的笔。

而这个时候,已经上午十一点,快吃午饭了。

如今的穷人,一天是吃两顿的,不过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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