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月乐器是温城的一处乐器店,乐器店的老板夏越刚刚好认识,那是他爸爸的朋友。叫做胡莫,夏越叫他叫做胡叔叔。胡莫开的这个乐器店是一个在温城一直都是不温不火,他也丝毫不着脑。事实上,胡莫在十年前娱乐圈出现的时候,就已经学习音乐的后期制作和剪辑,而且技术很不错,这个时候的娱乐圈还没有形成真正的产业链,而胡莫这种剪辑师恰恰是最受欢迎的,无数没有门路的小歌手都会把自己在家中录制的音乐教给像胡莫这样的买卖兴致的剪辑师剪辑,只收取一部分费用罢了。

在夏越八九岁的时候,胡莫那时候或许是因为炫耀,也或许是因为看好这个剪辑的前景,胡莫就将自己所学的剪辑技术都教给他了夏越学的很快,前世学的那么多东西,记忆力和理解能力可不是一般人能够比的。而夏越就是在温城这个小型的乐器店学习了钢琴和一些乐理知识。现在的夏越来到这里的目的就是,在星月寻找这里的手感,他的双手有两个月没有弹钢琴了。

“胡叔叔,你的身体还好吧。”

当胡莫看到夏越进来的时候,不由的感觉到一阵惊讶,他并不知道夏越参加比赛的事情,还以为现在的夏越应该是要好好的复习,在大汉国,寒暑假从来就不是放松的,尽管政府已经提出好多次减负,但是这种思想观念一直都没有转变过来。胡莫自然也不例外,昨天都把自己想要看电视的小儿子都骂哭了。

“哎,小越,你来了。”

疑惑归疑惑,但是必要的寒暄总是要有的,夏越的学习不错,据说考一个千年历史的名校是没有什么问题的,胡莫也很乐意让夏越来看他,事实上,他昨天还在要不要考虑让夏越给他的儿子当家教呢。

“胡叔叔,我来这里是来借一下你的钢琴。”

夏越马上进入主题。明天报名,三天后开始海选,留给他的时间并不多。幸好,他的大脑还算是一个大的bug,前一世和这一世所学所看的东西都不会忘记。而这也是他的底气所在,这个世界的娱乐太匮乏,特别是音乐方面,夏越的双手触摸着钢琴的时候,信心一下子又回来了。

一曲悠扬的旋律响起,胡莫惊愕的听着夏越的双手,那灵巧修长的白皙手指,就像是上帝的艺术品。无数人听到这旋律不由的一阵驻足,他们没办法不驻足,太好听了,那双手下的黑白琴键散发出的音符,就像是招手而又害羞的小姑娘。

《致爱丽丝》原名《a小调巴加泰勒》,是贝多芬在1810年创作的一首独立钢琴小品。这首钢琴曲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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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流行天王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快小说只为原作者祁霜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祁霜并收藏重生之流行天王最新章节第十二章,魅影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