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尘回想起来自己唯一不太忙碌的一年就是六岁那年了。那年家里刚结束了四处流浪的生涯,终于有了一个完完整整、完全属于自己的家。全家都沉浸在一种从未有过的喜悦之中,就连还不懂事的弟弟好像也在咧开嘴高兴地笑哩。那种寄人篱下、受人低看的日子终于过去了。妈妈始终忘不了在那家姓王的人家典房的时候,那家的孩子把出尘欺负得不敢出门的情景,那时自己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没有丝毫的办法,谁让咱寄居篱下呢!现在终于解脱了,好在那时候出尘极小,记不得那些不堪的日子。

由于当时小学生的入学要求得很严,不到七岁不能入学,所以搬过来后,出尘没有上学,过起了真正无忧无虑的日子,不用上学,不用担心没人给自己做饭。她特别喜欢新家这个地方,虽然有点儿偏僻,但是屋子后就是成片的玉米地,高粱地,大片大片的油菜,还有很多她说不出名的作物,毕竟是在县城待了五年的娃啊!她只要一有空儿,就拉这她大舅的手,央求着引着她出去。大自然对她来说还是有着一种神秘的引力的。她喜欢那些长在田垄上的野花,它们有比家养的花更自然的颜色;她还喜欢吃那些不知名的野果,它们似乎更多了一股野味儿。她还跟着大舅去过火车站,看火车从身边呼啸而过,感受着前所未有的快感。那就是自然的魅力。

这样的日子过了一阵子,妈妈就不允许她四处瞎逛了,也不让她跟着大舅瞎溜了。而是让她跟着大舅妈学习起来,为她的学习生涯做准备。出尘的舅舅,姨姨都几乎可以说是有文化的,除了大姨。其他人都成了家,只剩下二舅和三舅。二舅有了工作,三舅此时还在读高中。大舅妈是教书的,所以妈妈就让出尘跟着她了。跟着大舅妈一段时间,妈妈发现几乎没有多大的效果,后来干脆也不让她找大舅妈了,直接给了她一本字帖,一根铅笔,说:“你也甭干别的了,干脆往很好练练你的字算了,这个相对而言还是对你比较有用的。当时出尘乐颠颠地就接下了字帖和笔,可是后来,她可是恨透了那两样东西。不过那是后话了。

于是出尘的任务几乎就定了,每天上午完成妈妈规定的任务,下午就自己拿上自己的小罐子捉蟋蟀,抑或是就是自己在野地里躺着,或跑一跑,反正她总是能从这之中找到属于自己的快乐。这个时候,她和弟弟二超也不怎么接触,妈妈好像嫌多了,自从搬了家,她看弟弟的时间多了,以前都是雇人来照看弟弟的。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弟弟才经常病的,他们总是偷懒,不勤给弟弟喝水。弟弟比以前大多了,有时候她也会抱着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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