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闲话休提,继续前文,前文说了,看到这,大家可能就要问了,宋朝到底是为什么会刮起这么一股厚嫁之风呢?

作者菌再讲一个故事大家可能就明白了。

遥想当年,金兵攻宋,秦桧和他老婆一起被金兵绑走,在金国住了一段时间,又跟随金军将领完颜昌返回大宋。

回去的路上,秦桧跟老婆吵了一架,老婆很生气,指着他的鼻子说“我家翁父使我嫁汝时,有赀货二十万贯,欲使我与汝同甘苦,尽此平生。今大金国以汝为任用,而乃弃我于途中耶?”

稍微翻译一下,这段话的意思就是,我嫁到你们秦家,那可是明媒正娶,光嫁妆就值二十万贯,有什么对不起你的?

现在金国人派你做一个小小参谋,你竟然把我丢在半道上,快摸摸你的良心,是不是都让狗给吃了?

秦桧听了老婆的这顿骂,登时哑口无言,乖乖地带着老婆继续往前走。

而秦桧的老婆姓王,芳名暂不可考,姑且叫她王女士吧。

王女士有来头,她的爷爷王珪当过宰相,她的姑表姐就是大名鼎鼎的女词人李清照。

可是她跟秦桧吵架时,这些来头一概不提,只说自己的嫁妆。

她的嫁妆值多少钱呢?铜钱二十万贯。

具体是多少呢,给大家稍微解释一下,宋徽宗在位时,按铜钱在开封地区的综合购买力,铜钱一贯等于人民币一百三十元,二十万贯就是两千六百万元。

陪嫁如此惊人,王女士当然有资格指着秦桧的鼻子大骂了。

妇女带到婆家的嫁妆越多,在公婆和丈夫面前就越有发言权,马克思理论之“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在宋朝妇女的婚姻生活中得到了完美的体现。

因为按照大宋律条及社会习俗,妇女是有财产权的,但仅限于她的嫁妆。

也就是说,对于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妻子不能与丈夫平分,她只能支配自己的嫁妆。

她过门时陪嫁的衣服、首饰、家具、房契、田契乃至丫鬟和老妈子,其公婆、丈夫以及丈夫的族人,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动用。

根据《名公书判清明集》中收录的离婚案例,女方在追讨自己的陪嫁时,一般都能得到官方的支持,除非她在离婚前犯有大过,例如通奸和不孝。

如果她与丈夫合法离婚,是可以将这些陪嫁全部带走的,而这对于婆家来说自然是一笔不小的损失。

因此为了财产,有脑子的公婆决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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