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日后,药浴中,两个少年纷纷起身。
朝黎长叹道:“终于泡完了!受罪!”
随后活动了一下身骨,关节处发出劈里啪啦的声响。
不同于山间那副邋遢模样,此刻那飘逸的长发,白皙的面庞,俊美的五官,绝对会令无数少女为之倾倒。
只是那脖子以下的皮肤不忍直视,像是死尸浮江,泡了几天几夜,无比惨白。
却见另一少年高大魁梧,健硕的肌肉像是可以随意发出爆炸性的力量,漆黑的瞳孔,高挺的鼻梁,一双眼睛锐利有神,王霸之气竟显无遗。这,便是谢广坤了。
“大哥,你有些瘦啊!”
“二弟!虽然大哥瘦,但大哥浑身有肌肉!”
“那是那是。”
“倒是二弟,你的身材,也委实不错。”
“过奖过奖。”
两个稚嫩少年猥琐的笑了起来。
片刻后,朝黎想起了什么,认真的盯着广坤问道:“二弟,你真是我怀中的那只小鹰吗?为何此刻是人身?”
广坤看着朝黎认真的目光,有些犹豫,随即心中一横。
“是,不过我一直是人身,只是幻化成了鹰状。”广坤随意编了个理由,想要搪塞过去。
“那这么说,你在我肩头,站了十年?”
十年前,这小鹰赶也赶不走,骂也骂不飞,朝黎只好任由它跟着。
“是。”
“那这么说,我没你高,完全是被你压矮的?”
“可以这么说。”
广坤硬着头皮回应,心里也有些纳闷,我这大哥,脑路清奇。此刻难道不是应该问我为何幻化成鹰状,又为何一直跟着他吗?不过好在没有提及,此事应该可以揭过。
“为何救我?”
“因为我们是十年的兄弟!”
“十年的兄弟?”朝黎眼神茫茫,口中喃喃。
“对!”
“就因为是兄弟,你就能舍命救我,不顾自己的安危?”朝黎再问。
“没错!”
朝黎眼神越来越亮,先前义结金兰或许不懂,但此刻才明悟,原来这就是兄弟。
情同如手足,肝胆两相照!知君命不偶,同病亦同忧!
“二弟!”
朝黎看着广坤激动的吼道,眼中隐隐噙着泪花。
“大哥!”
谢广坤也被朝黎的情绪所感染,也同样激动的大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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