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的两派斗争已进入白热化。都称对方是“匪”。只要抓住对方的人,轻则一顿痛打,被打者或死或残。重则用钢签捅死,或大刀砍死。如果有利用价值的人,则用……刑法***供,要受虐者交出更多的同伙。象老伍这样的死硬分子被对方抓住,非死即残。虽说他并没有伤害过任何人,也没摸过任何武器。

李明瑶也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象这样东躲西藏,被抓住整残整死是早迟的事。按老伍的说法:“我和同志们一起死在战场上,死了还算烈士。如果不明不白地被抓,不明不白地死掉,恐怕连尸体都找不到。”于是,一贯阻拦老伍参加队伍的李明瑶屈服了,这次是由她亲自送老伍参加“革命”,那种悲壮之气不亚于当年红军家属送郎参军。在流足了眼泪以后,趁着现在没见到对方的人的机会,老伍从屋梁上跳下来,将就一身的灰尘,借用主人家的资源,头戴一顶破草帽把脸遮住,上身脱成光胴胴,下身穿一条阴单布裤子,脚上换了一双草鞋,手上提一把锄头,这样既有自卫防身的武器,又象田间干活的农民。然后由房东的儿子——一个约二十岁的小伙子以同样的装束,从房后的猪圈钻出去,向山上绕行一段路后,再直插下山,奔×号厂总部大楼而去——尽管那里还响着枪声。

家属也不能再呆了,按当时的惯例,×匪家属被逮后也不会有好结果。李明瑶想到了另一位学生的家。毕竟,她在这个地区已教书多年,虽谈不上桃李满天下,却可以说方圆几十里几乎每一户农家都有她的学生。这个学生也姓李,是李明瑶最宠的优等生,每到过年过节她都要给李老师送点小礼物,或者是一块猪肉,或者是一盒点心,或者是一束香花。就连她的父母见了李明瑶都非常礼貌、热情,认作本家阿姨。况且她家在河边,离这里约两公里,即使有人追来也可顺着河边逃跑。想到这里,李明瑶背上衣服就独自探路去了。下午,她身着已被汗水湿透的衣裤,丝毫不敢懈怠地带着儿子和女儿上路了。

午后3点多的太阳是最毒的,田地里冒着蒸蒸热气,小树小草纹丝不动,田埂光板处甚至发烫。李明瑶浑身湿透又因身体太差,已感到体力不支,背妹妹的任务就落到了儿子的身上。

母子三人深一脚浅一脚地沿着田埂疾走,没走多远,背妹妹的儿子一不小心摔了一跤,把妹妹从背上摔到了田里,待捞起后,女儿已是满脸泥浆,浑身透湿。无处遮挡的田埂上不敢停留,李明瑶顾不得给女儿洗净,就赶紧接过女儿背在背上,母女俩每走一步,都在地上留下一个湿湿的脚印,这脚印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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