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第一次见唐爷的时候,是在沙漠中,我和爷爷他们一起在那里吃的纯肉拌面,唐爷是直接上来就扣住了我的肩膀,他的力气很大,瞬间,我感觉我的一条膀子要被卸下来似得。

半晌儿,他幽幽地看着我爷爷说道:“老鬼,娃儿的体质不错啊,不过也只能算中上,离优还差的远。”

我爷爷撇撇嘴说道:“你我都不是最好的体质,还不是在这个圈儿里摸爬滚打?”

我一直听不懂这段话是什么意思,后来,在去盗墓的路上,我问起叔叔,叔叔给我解释了一下,有一种人是天生的盗墓身材,身材非常瘦,但浑身都是肌肉,力气也是天生的大,这种人指头细长,据说训练后,可以两指夹出一块墓砖,最神奇的是在人可以钻进两巴掌张开的宽度里,还不挨着边完成盗墓。

叔叔说他们可以在最狭小的空间作业,就算被人塞进行李箱中也没事儿,甚至可以翻身。这就是天生的盗墓身材,我看着蛐蛐消瘦的身材真的很像传闻中的一样。

据说,要想有这种身材除了天生之外,还必须将肩膀上的一块骨头削平,以便进入墓穴狭小地方,能将自己的胳膊很轻易地脱臼。当然,残酷的训练是少不了的,比如在闷热的环境中坚持更长时间,保护自己的双手足够敏感,如此,下墓后,仅靠一根探杆便可知道墓穴里有什么。

蛐蛐要是这样的人,那可真就厉害了,又是谁培养了他?为什么要培养他呢?

话说回来,从我的角度都能清晰地看到蛐蛐挖开的盗洞里面红水银挥发的蒸腾效果扭曲了视线,蛐蛐的手里不知拿着什么工具,像铁锹又不似铁锹,还有一根支撑物在墓穴外,似乎是利用了杠杆原理,感觉他正好站在墓穴外面,土块正一点点地被挪开。

我在蜀郡见过这种盗墓工具,很古老,两根支撑杆,将铁锹柄加长,架在支撑杆上,只要有下铲的地方,便可以不进盗洞挖开墓穴,不过,这玩意早就被淘汰了,因为土质不一样,内地多黄土,西境石子儿地儿太多,如果一开始蛐蛐就用这工具挖墓,他能打下一米,那都不容易了。

其次,这种工具无法掌控力度,铲子的冲击力很大,很容易伤了下面的文物,总之,这是一个缺点比优点多的工具,可眼下使用这工具,那正好是将不进墓穴就可以挖洞的优点无限放大。

我不禁佩服起了蛐蛐的手段层出不穷。

大约一个小时,整块墓地被挖开,我已经看到了动物古尸的一半模样,此时也是墓毒最浓烈的时刻。好戏要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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