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意见相左,一时争执不下。我看短时间内意见很难统一,多说也无益,赶紧进入下面的话题。我关心的自然是牡丹交通卡,于是我与王建德处长有了下面一段对话。

“我想问一下,当初补卡收费100元的标准是谁定的,工行?交管局?或者是你们双方商定的?”

“当初第一次发卡时是免费的,补卡收费标准是工行自己定的。”王处长在解释一番推出牡丹交通卡的背景后,这样答道。

“那么,当时一张卡的成本是多少?不会是100元吧?为什么要按100元收呢?”

“当时一张卡的综合成本大约是40来块钱,其中裸卡的成本大约是28元。”这位参与过牡丹交通卡发放工作的交警说道。“卡的成本是28元,但几千名交警的手持POS机也需要很大的投入,这样算下来就是40来块钱。工行之所以在补卡时收100元,主要是怕有人恶意补卡。”

“什么叫恶意补卡?”

“有的人怕被交警记分处罚,故意把卡背面的磁条划坏,让交警刷不了卡。也有人补领几张卡,轮换使用。这些情况都是恶意补卡。”

我对这番解释不太理解。磁条上储存的是金融服务信息,与芯片上储存的交通管理信息是两码事,划坏磁条并不影响交警对违章司机进行处罚啊。如果说有人补领几张卡,这几张卡不可能同时都有效,换句话说,补领了新卡,旧卡就该失效,这是正常管理的结果。否则就不能怪补卡人狡猾,而应该怪管理不当了。

“这么说来,补卡收100元是带有预防性或者说惩罚性的了?”我替他总结道,并话锋一转,单刀直入:“这100元你们要与工行分成吗?”

“没有的事。”王处长连忙否认。

“不对啊,我的官司在一中院开庭审理时,审判长曾问工行的诉讼代理人这100元是否要分成,工行的代理人说‘应该要分成,但具体情况我不清楚’。”

“这个情况我就不知道了。”王处长笑道。

“我想,你们当初与工行合作时,肯定会有一份协议。协议的内容能让我们了解吗?”我又起了一个话题。

“应该有协议,可我也没见过这份协议。”王处长开始推托。

王处长在5年前参与过牡丹交通卡发放工作,或许还参加了有关政策的制定,他能没见过这份协议?即使没见过,也应该听说过协议的内容啊。看到无法从协议书打开缺口,我只得再起新的话题。

“刘委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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